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海第二水厂扩建工程(50万m3/d)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小姐 0757-86661913
附件1:南海第二水厂扩建工程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