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供水水质
1. 出厂水、管网水的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等水质标准要求,
水质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达到或优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6)要求,全分析水质常规检验项目42项,
非常规水质检测项目不少于标准所要求的64项。常规检验项目不少于36项,其它非常规项目不少于40项。
2.水质检验合格率出厂水、管网水四大指标合格率不低于98.75%;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非常规项目检验合格率不低于98%。
3.管网采样点的选择严格按标准执行;每个管网采样点7项水质指标的检验频率每月不少于2次。
4.对于外来送检水样,自送检之日起15天内,及时、准确地出具检测报告。
供水服务水压
市政供水管网末端最低服务水压(计费总水表表前压力)不低于0.14兆帕;水压达标率不低于98%。
投诉处理
认真接待各类用户投诉, 1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处理,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完成。
用水申请业务
1.业务流程:用户携带完整报装资料到我司供水营业所办理申请用水手续即时受理;工程人员在3天内勘查现场,勘查后2天内完成报装审批; 通过审批的用水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设计及工程预算(需报规划、市政、公路等政府部门审批的除外); 具备施工条件并缴纳工程有关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签订了工程合同的用水申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标准。
3.工程收费:按建设部门最新规定的计费定额及取费标准计收工程费用。
管网抢修
在接到管网爆漏通知后,桂城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现场;桂城区范围外的4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抢修。一般故障12小时内恢复供水; 较大故障不超过24小时恢复供水;重大故障汇同有关部门全力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抄表收费服务
1.抄表:每月1-18日为抄表时间。定期、准确抄表。
2.收费:每月1-25日为水费收取时间。水价及代收费的收费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文件执行。
计量准确要求
机械水表计量误差不超过国家标准允许的误差范围,电磁流量计误差不超过5‰。计量仪表定期检测、定期轮换。 接到用户关于计量仪表失准的投诉,3个工作日安排验表。
停水通知
1.较大范围的停水,提前24小时将停水原因、停水时间、恢复供水时间,通过媒体方式通知用户。小范围停水以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
2.在抢修的同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有关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