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合格供应商目录(2018版)总则
为规范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燃气")燃气工程用设备材料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燃气工程用设备材料质最优良并符合我司要求,特制定"燃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合格供应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本目录适用于佛山市南海区燃气工程用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选用。
1.目录中包含的设备材料,工程建设和管网维修时可参照选择相应的供应商,也可选择目录以外的其他符合要求的产品供应商。
2.若选择目录外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南海燃气信息技术部,经信息技术部审查通过且该产品供应商与南海燃气签订 《 供应商质量和售后服务协议书 》 后,该产品方可用于工程实际。但流量计 《 包含膜式煤气表、罗茨流量计和涡轮流盖计)和调压器(包含中低压调压器和低低调压器)必须经过试用并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经审查通过或试用评估合格的产品供应商将纳入目录的年度评审。
二、原则上,目录每两年修订一次,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订周期,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保留其目录资格。若目录中的设备材料在使用期内出现严重的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或发现目录中的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经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议可取消其目录资格。
三、本目录和"燃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一同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目录外的供应商若认为自己的产品符合或高于技术要求标准,可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南海燃气并申请加入目录。
四、本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海燃气